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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财经大学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关于博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的补充业绩要求

发布日期:2025-09-22 15:35:4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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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财经大学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

关于博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的补充业绩要求

为进一步优化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,激励优秀博士生在学术研究上取得突出成果,在学校关于博士研究生毕业要求的基础上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关于博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的补充业绩要求。本要求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。

一、提前毕业适用范围

本补充要求适用于我校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博士研究生(学制四年)申请提前毕业的情况。

二、提前毕业业绩要求

申请人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一作本人二作发表3篇CCF A类期刊论文、或者CCF A类会议论文、或者学校认定的A级期刊论文。

三、其他说明

(一)包含有申请人及导师之外的共同一作的论文不认可。

(二)论文发表时间为申请人攻读的博士的时间。

(三)论文要求见刊(含线上出版)。

(四)论文第一发表单位必须为江西财经大学,以确保研究成果与学院的学科建设和发展紧密相关。

本补充业绩要求自发布之日起生效。

本说明仅为申请提前毕业的业绩补充要求,申请人还需同时满足学校关于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其他各项要求,包括但不限于课程学习、学位论文答辩、学术道德规范等方面的要求,方可顺利毕业并获得学位。

江西财经大学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

2025年07月07日

江西财经大学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关于博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的补充业绩要求